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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智仁
隨著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上路,刑法解釋適用的憲法界限將成為憲法法庭與刑事法院共同關注的議題,憲法法庭必須逐步建構對於刑法解釋適用的憲法要求,刑事法院必須在解釋適用刑法時兼顧憲法意旨。在此一制度背景底下,本文藉由分析若干近期司法實務的重要裁判,闡述罪刑法定原則、罪責原則與比例原則對於刑法解釋適用的拘束力,指出未來值得努力的方向。一方面,本文建議大法官具體化解釋明確性要求的審查標準、承認最有利原則的憲法位階、釐清罪責原則的內涵和理論基礎;另一方面,本文認為刑事法院在刑法解釋適用上已經逐漸重視憲法基本權利與比例原則的重要性,偶爾為了個案處罰或彈性適用法律而踩到憲法紅線,尤其忽略類推適用禁止與解釋明確性要求,並且濫用客觀(加重)處罰條件概念而架空罪責原則,宜儘速檢討改進。
罪刑法定原則、類推適用禁止、解釋明確性要求、溯及既 往禁止、最有利原則、罪責原則、客觀處罰條件、比例原則、抽象危險犯、象徵性言論

開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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