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良
道路交通處罰事件質輕量多,違規舉發通知單的法律問題則複雜難解。常見的問題是:舉發通知單是否具行政處分之性質?如何生效?效力為何?其一方面屬於道路交通法制之一環(行政法各論),另方面是行政處分的基礎課題(行政法總論),值得探討。本文先闡述舉發通知單的法律框架與程序構造,再依序探討行政處分之法律性質、生效、效力、正當程序及其與行政訴訟之關聯。為掌握基本觀念與思考要領,並檢討分析實務與法制之運作,本文擇取實務上重要裁判,分成觀念概說、裁判舉隅、分析檢討三個層次,逐次論述。最後,本文認為,舉發通知單作為一種行政秩序罰工具,之所以引發法律爭議,主要導因於到案聽候裁決制度。若能廢除「到案候決」暨「繳納結案」的規定,回歸行政秩序處罰制度的常軌正道,舉發通知單的錯雜問題或可迎刃而解。
道路交通、違規舉發通知單、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正當程序
開放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