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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戎沂
科技發展不僅改變人類的生活形態,尤其是數位化改變人類的溝通方式,法庭活動不論是民事程序或刑事程序也是由程序參與者在程序中進行溝通,而數位化的溝通方式使得人民使用網路進行溝通成為可能。現今網路無遠弗屆,經由網路傳輸可以遠距訊問證人。在疫情期間為防止疫情擴散我國司法實務不得不採用遠距方式開庭,因此產生許多未解的爭議問題。本文藉由釐清遠距訊問與直接審理原則的關係來對於遠距訊問的性質進行定性。由此定性出發嘗試探詢遠距訊問的立法框架,並進而對於我國遠距訊問的立法進行剖析。最後本文進一步釐清遠距訊問適用上的具體問題,如遠距訊問的立法體系,遠距訊問與傳聞例外的適用次序,遠距訊問替代被告實體到庭的可能性,以及遠距訊問的設備需求。
遠距訊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直接審理原則、聽審權、傳聞證據

開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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