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昭辰
立法院在民國一○○年通過並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對短期炒作不動產的交易,課以高稅率(即俗稱的「奢侈稅」)。為進一步解決不動產炒作,因此行政院在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七日第3797次院會決議中,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而在民國一一二年一月十日經立法院通過,並於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一日開始施行。修法的重點,主要是聚焦於針對預售屋「紅單買賣」的禁止,及預售屋買賣契約須受核准轉讓,明顯違反自由經濟市場及制度,因此衍生不少反彈之聲。對此,本文將提出看法。
紅單、預約、保留協議、平均地權條例、房地合一稅、奢侈稅、選擇權
開放下載